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培计划”专家库首批人选的通知
教师厅函[20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遴选推荐“国培计划”专家库人选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9号)要求,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部属有关高等学校及有关单位根据要求,认真组织了本地、本单位专家人选推荐工作。我部委托“国培计划”—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组织开展了专家的遴选工作。 经过初审、复审和公示等程序,确定“国培计划”专家库首批人选500人(名单附后)。 建立“国培计划”专家库是保证教师培训质量一项重要举措。各地要优先从“国培计划”专家库遴选专家,组建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做好“国培计划”组织实施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国培计划”任务承担院校(机构)可登录“国培计划”项目管理系统(www.gpjh.cn)查询专家信息。我部将对专家库进行动态调整和补充。 特此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
仁慧教育服务专线 4006063618
十年树木 百年树人 仁和万物 慧济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