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兼顾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

[日期:2012-03-19]   来源:http://paper.jyb.cn/zgjyb/html/2012-03/19/content_61660.htm  阅读:1883次

如何兼顾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
 
 
 

  这是一个自北宋中叶以后就争论不休的老大难问题,也是考试选才中的千古难题——

  ■刘海峰

  一段时间以来,不断有学者呼吁取消高考和招生工作中的考生户籍限制,均衡各省的重点大学录取比例。今年两会期间,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就地参加高考,或称“异地高考”问题,再次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切。

  这是一个老问题了。多年来,随着高考竞争的加剧以及几个直辖市与一些人口大省或高考大省重点大学录取率差距的加大,高考的录取分数线向某些省区尤其是京、津、沪等几个主要城市倾斜,由此也引发了越来越多的议论与关注。特别是2000年以后,对“倾斜的高考分数线”问题的争论,质疑和辩护的双方,言词都十分激烈,甚至是十分情绪化的抨击。这是最近几年来每年必须面对一次的老问题,几乎每年在全国人大和政协两会上,都有关于统一高考分数线或者调整重点大学录取名额问题的提案。特别是近两年,与此相关的异地高考、“高考移民”问题更是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一些论者认为,过去倾斜的高考分数线、现在重点大学招生指标不均衡是中国教育的“最刺眼的不公”或“最大的不公”。

  观点对立的双方唇枪舌剑,各有道理。要使讨论从激愤走向冷静,从感性走向理性,得出较公允客观的认识,需要大家放宽视界。

  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的矛盾,是一个自北宋中叶以后就争论不休的老大难问题,是考试选才中的千古难题。考试公平是指完全依据考试成绩来公平录取考生,区域公平是指通过区域配额来调控各地区之间考中人数的悬殊差异。在中国这么一个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各地区经济和文化教育水平差异很大的国家,如何既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又能维持不同区域间录取率的相对平衡,这是一个古今大规模选拔性考试都会遇到、却不易解决的两难问题。

  分区定额录取的办法带有优待照顾边疆和文化教育相对落后地区的用意,从自由竞争的角度来看,是与考试的公平原则有些矛盾之处,但从调动落后地区读书人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当地人文教育水平提升以及维护中华民族的统一等角度看,则有其合理之处,所以这一两难选择的发展规律为:越到后来越是从考试公平趋向于区域公平。这一传统一直影响到近代以来中国高等学校的区域布局和高考分省市定额划线录取制度的实行。

  20世纪20年代,各高校实行单独考试、完全凭考试成绩自行决定录取,而各校在全国各省的录取标准却是统一的。由于各地区经济、教育、文化发展水平存在很大差异,执行同一个录取标准导致了各省区之间升学率的不平衡,出现一些边疆及文化落后省区绝少考生考上北大、清华的现象。例如,1923年,北京大学录取新生,云南、福建、甘肃、黑龙江、热河、绥远、察哈尔、蒙古等多个省份的考生均榜上无名。

  为了解决边疆省区及落后省区升学机会严重偏低的问题,教育部第十届教育联合会曾提出国立专门以上学校招生宜酌定各省区名额建议案,建议学校将招生名额的一部分分给各省区,各省区初试时布告分别录取。然而由于考试及录取权在高校,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1938-1940年实行国立公立大学统一招生考试以后,特别是1952年建立高考制度以后,逐渐在统一考试的基础上,进行各校之间的调配,或实行计划招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地区之间的不平衡状况。

  近年来,有学者提出废除高考分省命题、恢复全国统一高考,完全根据考试成绩来决定重点大学或央属高校的录取。实际上,这是很难实行的设想。中国现在每年参加高考的考生数是其他许多大国参加升学考试人数的十倍以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统一考试试卷可以集中在一个考试中心评阅,而中国早就实行分省市评阅。分省、市、自治区评阅试卷,宽严尺度无法完全统一。如果要将全国900多万份高考试卷集中到一个地方来评阅,显然又不现实。

  而且,如果放开户籍限制让随迁子女就地参加高考,大量的人必定会跟进移民,不仅会与当地的考生及其家庭产生利益冲突,像北京、上海这样的特大城市人口承载规模已近极限,也会产生尖锐的矛盾。但是,一直不解决,于情于理都说不通,因此迟早要放开。这一老大难问题不可能完全解决,只能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渐进地加以调整或放开。

  (作者为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考试研究中心主任)